医学教育网小编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的官网上查阅到了“首都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为帮助各位想要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的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通知内容如下:
为保证2020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和
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遵循“按
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维护考生
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安全、公平、科学。
二、考核资格的确定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不再组织初试,所有通过报名审核并完
成缴费的考生具有参加所报志愿(报考专业和导师)的复试资格。
三、综合考核
(一)考核形式由所报考学院通过“网络远程”考核的方式组织综合考核。
(二)考核时间将于 6 月中旬启动。具体时间及安排由相关学院具体通知。
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考生
联系方式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信息为准。
(三)材料提交参加考核的考生在 6 月 10 日之前(含 10 日)统一将资格审核材料、学院
要求的补充材料,按时按要求发送到相关学院。
1.资格审核材料:请考生将以下材料形成清晰有效的扫描材料,并按
顺序合成 1 个 PDF 文档。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正反面)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3)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4)专家推荐书:2 份
2.补充材料
1)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须有研究生培养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2)英语成绩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证明,托福、雅思
2
等考试成绩证明等)
3)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见附件)
3.相关学院联系方式、材料接收邮箱见本文后附表。
对于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
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考核资格、拟录取资格、
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考核内容和方式
1.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和专
业技能。具体按报考学院(所、系)考核要求。
2.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拟录取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合
格分数为 12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
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具有拟录取资格。
3.心理测试学院在考核前对每一位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函调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
印章。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考核前,所有考生须按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
考核开始前,考生须测试音视频及软硬件设备是否正常,并提前准备好: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 A4 纸若干;
3)报考学院要求
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展示,完成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并接受考生端考试环境的检查。
四、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总成绩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按
照报考该导师所有考生的总成绩统一排名,依招生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协议签订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书》、
《首都医科大学拟录取研究生诚信承诺书》。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签订定
向就业协议书。
3.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
有关规定处理。
五、调剂
第一轮考核后学校将公布缺额专业和各专业接收调剂生源条件,考生按照
要求填报志愿。调剂基本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生计划只可从同专业考生中调剂,其中内科
学和外科学各专业可在二级学科范围内调剂。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考生如
申请在不同二级学科间调剂需将报考志愿调整为学术型;
3.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调剂;
4.根据教育部规定,博士研究生招生不进行校际间调剂。
调剂信息将通过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布,网址:
http://yjs.ccmu.edu.cn,请考生保持关注。
六、公示与监督学校于 7 月底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http://yjsh.ccmu.edu.cn/zsgz/bszs/index.htm。
考核过程中有异议者须在考核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
生院或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联系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010-83911095
Email: yanzhao@ccmu.edu.cn;yjsy@cc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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