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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7-05 11:50
大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社局,各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市级审批的民营医院,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6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07号)及现行职改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昆明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情况说明

1.申报范围、对象及基本申报条件,按照云人社发〔2016〕107号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执行。

申报人员须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方可申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除外)不属申报评审范围。同时,按照《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人员,女性年满53周岁,男性年满5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的7月31日),无论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可申报当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成绩当年有效并作为当年度评审的参考依据”。

2.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的通知,“对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者,因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申报临床医学类别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现有的职称专业、聘任的职称专业、医师执业注册中的执业范围、现从事的岗位专业四者相一致才能申报。不一致的申报副高级须在中级进行考试转岗,申报正高级须在副高级进行评审转岗。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要求须与申报评审的专业一致。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不作为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依据。申报医技类的学历须为医学类或医技类专业,护理专业不作为申报医技类的学历依据。

4.履职年限以聘书上及职务(岗位)工资变动审批表上的聘任时间计算到2017年7月31日,足年足月。

5.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4号)规定,“从2017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参评的必备条件”。

6.申报人员用于支撑申报职称的最高学历须通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验证。

7.申报专业的规范名称见附件1所列118个专业名称。所列专业中履职期间的进修学习以结业证书或进修人员登记表为准,进修学习的内容须与所申报评审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或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的学习,不作为履职期间进修学习的依据。申报人员履现职期间进修学习的地点须满足省级文件规定的要求,且进修时间累计计算。

8.履现职期间的继续教育学分验证合格年限不低于相应的申报条件年限(如博士需要2年的学分合格证,硕士需要4年的学分合格证)。

9.县(市、区)及以上城市公共卫生计生机构主治(主管)医师晋升副主任医师,须按有关规定到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服务累计满一年。

10.破格申报的条件按照云人社发〔2016〕107号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条件执行。

二、网上申报时间及程序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昆明市2017年开展网上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7〕127号)要求,2017年全市运行职称申报系统,采用“网上申报+纸质申报”,申报人员须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网上办事”栏目下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进入“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7月1日至7月12日

申报人员在系统中提交申报信息后,由各单位按照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上申报办理程序进行审核,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在系统内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并按纸质材料相关要求报送。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在网上自行打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然后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带齐相应材料到各自单位及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进行现场审核, 经各“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推荐小组”推荐完毕后将材料报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

2.报送的纸质材料须按《2017年度申报卫生高级技术职称个人提交材料整理装订目录》(附件2)的顺序提供和装订成书。

3.材料袋封面按《2017年度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高级技术职称(材料袋封面)》(附件3)打印。

4.发表的著作、文章(必须是正刊正式发表,有封面、目录、内容)、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一年情况说明,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履现职期间进修学习累计时间半年(申报正高三个月)以上结业证书或进修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8.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书,其他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书。

9.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务)变动工资审批表”。

10.以上所有材料,统一为A4大小纸张。

11.所有申报人员须经当地的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或市级各直属单位组建的“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推荐小组”推荐,投票数(采用4舍5入)须过2/3票才能报送,推荐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表十四“中级职称评审委员评审记录”栏。

1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表十二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必须对申报人的个人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及业务水平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表十七中“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意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意见”须写明申报人员是否属于评聘分开申报和申报条件的审核情况及同意推荐评审何专业何级别的意见,不能只简单的写同意推荐。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材料时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各直属单位提供评审、审议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自行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下载YPPMS管理软件进行数据录入)。

各民营医院及其它单位的申报人员材料7月18日—20日报送到昆明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昆明市西山区双龙新村243号)以便委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申报人员材料7月21日—25日报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委直属单位申报人员材料7月26日—28日报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五、其它事项

申报人员本年度只能选择昆明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或昆明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其中一种来申报评审。

报送的材料必须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报送。公示期间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3160874。

(此文件主动公开)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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