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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2015年全国水生动物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举办2015年全国水生动物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自2010年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及其监督工作明确由渔业主管部门的官方兽医实施以来,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积极推进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认真组织检疫执法监督,官方兽医和产地检疫制度不断完善,执法队伍得到有力加强。为进一步加快水生动物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提高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监督执法水平,在2014年举办首届全国水生动物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基础上,我局决定继续举办2015年全国水生动物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官方兽医制度和队伍建设,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相关法规、检疫程序及监督执法、相关标准及疫病诊断技术等。培训将对学员进行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官方兽医,各省(区、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协助进行产地检疫的专业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参加培训人员要求具有在本辖区内开展水生动物官方兽医相关培训的基本能力。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分为南方班和北方班。

(一)南方班

时间:5月26日-29日,25日报到。

地点:湖北东湖大厦(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路231号,大堂电话:027-67813999)。

(二)北方班

时间:7月7日-10日,6日报到。

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吉林省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大堂电话:0431-84606688)。

四、其他事项

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此次官方兽医师资培训班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积极做好各级水生动物官方兽医培训工作,主动与同级兽医主管部门协调积极推动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全面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和队伍建设。此次培训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具体安排组织,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和吉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协助组织。请参加培训人员于5月8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发送至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检疫与病害防治处邮箱(bfc712@163.com)。本次培训不安排接送站,请各位学员自行前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吕永辉,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电话:010-59194180/13641035658

陈霞,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电话:027-88235107/15871358087

金钟,吉林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电话:0431-85956842/1350435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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