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的选择和患者用药的依从性 |
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关注心电图、血压、心率及心律、心功能的变化等。 |
临床试验已证实停用地高辛后可使症状恶化,因此如病因不能去除,又无洋地黄中毒,原则上应长期使用地高辛。 |
更换药品或更换剂型、厂商,地高辛的口服剂型在含量、崩解时限和溶出度上的差异,导致不同制剂在血浆药物浓度上会有很大的差异。更换药物(如0.3mg甲地高辛与0.5mg的地高辛作用相当)或更换剂型(地高辛口服制剂改换注射液剂量应减少33%)时,要仔细审核剂量。 |
严格审核剂量,该类治疗指数窄,容易发生中毒,一般治疗量约为中毒量的1/2,而最小中毒量又为最小致死量的1/2,强心苷治疗窗窄,易发生过量中毒。现在常用的强心苷给药的方法是逐日按照恒定量给药(如地高辛0.125~0.25mg/d)。 |
强心苷药半衰期一般比较长,代谢普遍较慢,药效完全消失需要数天至数周时间,因此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原则上2周内未用过洋地黄毒苷(慢效强心苷)者,才能按照常规给予,否则按照具体情况调整剂量。以免重复用药,出现过量和中毒。 |
毒毛花苷K毒性剧烈,过量时可引起严重心律失常;近1周内用过强心苷制剂者,不宜应用,以免中毒危险。 |
新生儿对强心苷的耐受性不定,肾清除率减少。早产儿与未成熟儿对本品敏感,应按其不成熟程度适当减少剂量。婴幼儿(尤其是早产儿和发育不全儿)应在血浆药物浓度及心电监护下调整剂量。 |
2、关注患者中毒的易感因素 |
肾功能损害:由于地高辛60%~80% 以原形药物经肾脏消除,因此肾功能变化(肌酐清除率、尿素氮、肾小球滤过率)对于血浆地高辛浓度的影响巨大。在肾功能障碍时需调整剂量。由于地高辛的分布容积大,腹膜透析及血液透析等从体内除去的量很少,不需要再补充剂量。肾功能不全者选用洋地黄毒苷,因为尿中排泄的代谢产物大多是无活性的,并不影响本品的半衰期。 |
肝功能不全者应选用不经肝脏代谢的地高辛。 |
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低镁血症、高钙血症可加大地高辛中毒的危险,发生心律失常。患者的血钾≤3mmol/L 时,对地高辛的敏感性增加50%。此时也不能使用钙剂,以免增加心脏毒性。 |
老年患者伴随年龄的增加,分布容积加大,消除半衰期延长。老年人心脏对强心苷的正性肌力作用反应降低,对其毒性反应的敏感性增高,在服用时安全范围更窄,更易引起中毒。 |
甲状腺功能减退者,由于基础代谢降低,洋地黄易在患者体内蓄积。 |
3、监护临床中毒的症状 |
胃肠道症状是洋地黄中毒的信号,用药患者出现厌食、恶心、呕吐或腹痛等消化道症状。精神-神经症状发生在胃肠道症状之后或心律失常时,少数患者主要表现为心力衰竭加重,心脏毒性的表现是发生新的心律失常。 |
各种心律失常都有发生的可能,但提示洋地黄中毒特异性较高的是非阵发性结性心动过速、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伴传导阻滞、双向性室性心动过速。 |
药物过量,可以表现为心力衰竭症状,注意鉴别,防止误判为用药未达足量而继续加量,导致症状进一步加重,发生致命的危险。 |
及时进行地高辛过量者的救治,对轻度中毒者可及时停药及利尿剂;对严重心律失常者可静脉滴注氯化钾、葡萄糖注射液;对异位心律者可静脉注射苯妥英钠100~200mg;对心动过缓者可静脉注射阿托品0.5~2mg或异丙肾上腺素0.5~lmg。 |
4、辩证对待治疗药物浓度监测 |
强心苷类的选择与剂量调整应当以临床症状、体征改善为依据,不能仅凭治疗药物监测来判断。药物浓度测定仅有助于洋地黄中毒的评估,不作为临床上指导剂量的选择。血清地高辛的浓度为0.5~1.0ng/ml是相对安全的。 |
血清地高辛浓度在中毒与非中毒的临床表现十分相似,故也不能单凭药物浓度来判定是否中毒,应结合临床症状。 |
考虑到地高辛的分布时相,因此,无论口服,还是静脉给药,地高辛测定的血样应在最近一次给药后6h或更长时间(最好12h)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