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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关于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很多人都想知道,医学教育网编辑经过多方搜寻,现将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分享给大家。

(一)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6.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

担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则上不能来自同一单位(医院)。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整理的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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