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中药学职称考生了解,掌握更多知识点、考点,更好的复习备考中药学职称考试,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了眼用制剂生产与贮藏的有关规定如下:
1.每个容器装量:滴眼不超过 10ml,洗眼剂不超过 200ml,半固体不超过 5g。
2.混悬型:沉降物不应结块或聚集,轻摇易分散,应检查沉降体积比。
3.避光密封储存,启用后最多可使用 4 周。
4.多剂量眼用制剂,添加抑菌剂,标签注明抑菌剂种类和标示量。
5.眼内注射溶液、眼内插入剂、供外科手术用、急救用的眼用制剂:不得添加抑菌剂、 抗氧剂,采用一次性使用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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