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单位:
按照卫生部直属单位200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类别及级别
1、卫生系列各专业高级资格;
2、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未开考专业中级资格;
3、医学研究、工程(含医学工程)、图书档案专业中高级资格;
4、出版编辑、财会专业高级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各类别级别资格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l、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任期内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合格;
3、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资格的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
2、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
3、受到行政处分处分期内;
4、发生严重有违医德、学术道德等行为的。
(三)申报正高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任职资格及年限要求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5年。
2、论文要求
申报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须提交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且原则上应有1篇发表在被SCI收录的期刊上;申报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须提交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
3、申报专业为实行考评结合的卫生系列专业,且不属于规定的免试范围的人员,须具有2007年度卫生部直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成绩。
(四)申报副高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任职资格及年限要求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7年(临床医学专业除外);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从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2年;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论文要求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申报副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须提交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申报其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人须提交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3、申报专业为实行考评结合的卫生系列专业,且不属于规定的免试范围的人员,须参加了2007年度卫生部直属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试并成绩合格。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申报人须提交《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明。
(五)申报中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任职资格及年限要求
(1)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7年;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6年;
(3)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5年;
(4)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不少于4年。
2、论文要求
须提交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署名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六)申请破格晋升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七)有关申报的其他要求
1、提交的论文须发表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具有ISSN/CN编号的专业期刊上,且期刊原则上应在主要期刊目录(附件1)范围内。论文应反映本人任职期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发表的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计算在内。论文发表时间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
2、转系列申报人须在现专业岗位任职2年以上,且任职年限要求延长1年。
3、凡属引进人才、学科带头人、援疆援藏人员,需特殊说明的,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函件说明情况。
三、个人申报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2、申报人注册后,登陆系统,依次填写申报表信息。
3、申报人对填写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传申报信息。
4、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经本人确认签字后报送单位人事部门。
5、打印《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4),连同申报表报送单位人事部门。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有资格证书、职务聘书(或聘任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聘任证明)、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其他代表作品(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等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3、申报医学专业各级别技术资格,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从事医学研究、公共卫生有关专业,申报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应提交任期内承担课题/基金项目及科研经费情况的相关材料。
5、1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
6、申报人材料装袋,封面须顺序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现资格、申报专业及申报资格(样本见附件5)。
(三)申报时间
申报人须在5月8日—5月31日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信息传输,逾期不予受理。
四、单位审核及申报材料复核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上级单位人事部门应逐级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保证纸制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并在申报人报送的复印材料上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审核结束后,各单位须下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附件6),在本单位范围将申报人情况公示1周。公示结束后,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有特殊情况的须附情况说明及单位意见。
(二)同行专家评议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指定与申报人专业相同的两名专家(评议中级资格者须有副高级及以上资格,评议副高级及以上资格者须有正高级资格),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并填写《同行专家评议表》。
(三)报送材料
1、申报评审函1份(应注明本单位申报基本情况)。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同行专家评议表》、申报人任期内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式1份,装入申报人材料袋,一并报送。
3、《专业技术资格审核一览表》(附件7,从网上下载),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报送。
4、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报送时间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月30日前报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复核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复核申报材料,及时回退不合格材料。
五、答辩
申报卫生系列各专业和医学研究专业正高级资格须进行答辩,答辩主要包括本人情况介绍和回答评委提问两部分,答辩3—5个问题,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答辩成绩作为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答辩随评审会时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示1周,对署名反映情况的举报信件、电话等将予以调查核实,根据公示情况,通知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