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2月2日起到12月8日止(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联系单位:天台县卫生健康局。邮编:317200。监督电话:83882672。
天台县卫生健康局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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