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报考推荐医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推荐医师的“专业”
原则上以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即中级职称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的“类别”,高级职称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中的“专业名称”。
2.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解释
指考生报考的“病证范围”与指导老师的职称证书中的“类别”、“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具体如下:
(1)申请内服方药
如考生申报“肺系病类(BNF)”或“咳嗽病(BNF010)”,其推荐老师专业应为“中医内科”或“中西医结合内科”,不能是“中医外科”、“中医妇产科”等。
(2)申请外治技术
若申报的“技术类别”与职称专业对应明确的,如“针刺类技术”、“骨伤类技术”、“肛肠类技术”的,其推荐老师专业应为相对应的“针灸”、“骨伤”和“肛肠”。
若申报的“技术类别”与职称专业对应不明确的,如“刮痧类技术”、“推拿类技术”、“敷熨熏浴类技术”,其推荐老师专业应与申请的“病证范围”相同或相近,具体按照本条款(1)执行。
(3)申请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同用
应分别有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的推荐医师各1名,具体按照上述两类原则执行。
3.推荐医师的职责
推荐材料是考核报名的重要依据,推荐医师有责任了解被推荐人的全面情况,应对推荐内容真实准确做出承诺,对签署的推荐意
见负有法律责任。推荐医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四十八条执行,即“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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