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关系合同书”很多人都想知道,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下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附件下载: 《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关系合同书》
官方通知:
北京市2020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甲方(指导老师): 乙方(师承人员):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及地址: 单位名称及地址或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建立师承学习关系,并订立合同如下:
一、师承学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计不少于 学时(需完成带教期间的学习记录)。
二、师承学习的地点(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三、师承学习的基本目标(包括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
四、师承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中医(民族医)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二)中医(民族医)学术经验:
(三)中医(民族医)技术专长:
五、师承学习的方式方法:
六、指导老师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指导师承学员制定系统的五年师承计划,按计划落实师承带教工作,悉心传授学术经验和医术专长,按照确定的师承学习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带教任务。
七、师承人员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勤奋好学,尊师守纪,保证跟师学习时间。在师承老师的指导下制定完善的师承学习计划,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水平。
八、合同的调整、变更和中止
如果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突发、不可抗拒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师承合同,可中止合同,并于10个工作日内登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报考平台备案。
合同中止后可根据师承学习时间要求,于30天内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 签订本师承关系合同书,合同内容中不得有空项。
2.本合同在签署后,应在15日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与信息填报(网址:www.bjtcm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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