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证、病的概念
症,指疾病的外在表现,即症状。病,即疾病的简称,指人体因特定的致病因素、发病规律和病理演变导致的异常变化过程,具有特定的症状和体征。所谓“证”,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包括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以及邪正关系,能够反映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病理变化的本质,它比症状能更全面、更深刻、更准确地揭示出疾病的发展过程和本质。
(二)辨证与论治的概念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从而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证候的过程。所谓“论治”,亦称“施治”,是根据辨证分析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
1.辨病与辨证的关系
中医临床认识和治疗疾病,是既辨病又辨证,并通过辨证而进一步认识疾病。例如感冒是一种疾病,临床可见恶寒、发热、头身疼痛等症状,病属在表,由于致病因素和机体反应的不同,则又常表现为风寒感冒和风热感冒两种不同的证。只有把感冒所表现的“证”是属于风寒还是风热辨别清楚,才能确定选用辛温解表或是辛凉解表,给予适当的治疗。
2.“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
中医认为,同一种疾病可以包括几种不同的证,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可出现相同的证,因此,在临床治疗中往往采取“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的方法。“同病异治”,指同一种疾病,因发病的时间、地区及患者机体的反应性不同,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表现的证不同,治法就各异。“异病同治”,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相同的病机,因而也可以采用同一种方法来治疗。中医治病重在“证”的区别。所谓“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即是“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