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热剂的适用范围
清热剂适用于里热病证,凡实热疫毒邪气入侵气分、营血、脏腑,或五志过极,脏腑偏胜,生热化火而导致的里热病证,见身热、恶热、口渴喜冷饮、小便黄赤、舌红苔黄、脉数等里热证常见临床表现的,均为清热剂的适应范围。
2.清热剂的应用注意事项
(1)辨明证候:清热剂须在表证已解,里热炽盛,或里热虽盛但尚未结实的情况下方可运用。
(2)辨别病所:若邪热在气而治血,则必将引邪深入;若邪热在血而治气,则无济于事。
(3)辨别热证的真假:真寒假热,不可误用寒凉而犯虚虚之戒。
(4)辨别热证的虚实:屡用清热泻火之剂而热仍不退,若属阴虚发热者,当改用甘寒滋阴壮水之法,使阴复则其热自退。
(5)权衡轻重,量证投药:热盛而药量太轻,无异于杯水车薪;热微而用量太重,势必热去寒生。
(6)防止格拒:对于热邪炽盛,服清热剂入口即吐者,可于清热剂中少佐温热药,或采用凉药热服法,此即《素问·五常政大论》所说“治热以寒,温而行之”的反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