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即国家卫计委15号令)已经实施了,但是很多人都很好奇这个文件与之前的《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即卫生部52号令)有什么不同。
据了解,卫生部令第52号继续实施,保留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原渠道不变。《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按照卫生部令第52号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也可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师承出师人员需继续跟师学习满2年)。也就是说这二者是并行存在的,那么就让医学教育网的小编为大家分析一下这二者之间的不同吧。
一、主管部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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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52号令 |
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师承 |
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
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时间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告。 |
确有专长 |
确有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
当《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后,各地采取哪种方式考试都是不一定的。
二、报名条件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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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卫生部52号令 |
师承 |
(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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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
确有专长 |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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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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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最新颁布的15号令中对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时间延长至五年,并且还需要推荐医师两名,相对来说条件变的更加的多了,但是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卫计委15号令中不再对学历作出要求,这就意味着一些之前的"赤脚医生"也有了可以行医的资格。从这两个文件的对比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确有专长人员的报名条件也是有所不同的,国家卫计委15号令中规定参加考核的确有专长人员也需要推荐医师两名,而52号令文件中并没有作出规定。
三、师承指导老师的不同以及推荐医师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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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卫生部52号令 |
指导老师 |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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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
推荐医师 |
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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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涉及 |
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指导老师个人的规定,这两则文件并无太大的不同,但是指导老师带教的师承人员人数变多了,国家卫计委15号令中规定指导老师带徒不超过四人即可。并且在国家卫计委15号令中无论是师承人员还是确有专长人员都需要有推荐医师,而卫生部52号令并无涉及。
四、报名审核材料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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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卫生部52号令 |
师承 |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四)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
(五)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还应当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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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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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专长 |
(一)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五)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六)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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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方式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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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卫生部52号令 |
师承 |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行专家评议方式,通过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科学量化考核。专家人数应当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考核专家应当对参加考核者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并针对风险点考核其安全风险意识、相关知识及防范措施。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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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
确有专长 |
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
简单的来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采取的考核形式是由专家对参加考核的人员现场提问的一种形式,而中医师承考试以及中医确有专长考核采取的是技能考试加笔试的考试形式。
六、证书名称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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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卫生部52号令 |
师承 |
《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
确有专长 |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
七、证书作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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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15号令 |
卫生部52号令 |
师承及确有专长 |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包括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中医(专长)医师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授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医|学教育网,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传统医学医疗工作满5年,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
从这点对比我们也可以发现这二者的一个最大的不同,那就是当您通过了中医医师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之后其实就已经具备了执业的资格,但是按照之前的52号令进行的考试只是为参加中医医师考试提供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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