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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关于内蒙古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详细信息具体如下:

2018年10月30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重点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制定《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进一步改革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人员准入机制,建立起符合传统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医师考核制度,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请参加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蒙医中医的,应连续跟师学习蒙医中医满5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1.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或同等学历程度,遵纪守法。师承人员与指导老师签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并经旗县以上公证机关公证。从师承关系合同公证之日算起,连续跟师学习满5年。跟师期满后,指导老师评价合格并同意出师。

2.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具有蒙医或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从事蒙医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副高以上蒙医或中医专业技术资格;指导老师应有丰富的独特的技术专长,并能连续5年以上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和临床带教;每位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

(二)经多年蒙医或中医临床实践的,应具有医术渊源,在蒙医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蒙医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2017年7月1日前)已经从事蒙医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的。

1.蒙医中医医术应具有传承脉络或理论、技术来源。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前(1998年6月26日前)从事蒙医中医临床实践活动满5年;或已取得《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颁布后(1998年6月26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7年7月1日后)实施前,在蒙医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蒙医中医临床实践活动满5年。

(三)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1.专长的诊疗技术安全、有效,技术风险和毒副作用小。

2.医术得到患者认可。

(四)由2名以上蒙医或中医专业医师(不包括指导老师)推荐。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盟市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蒙医或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包括专长执业医师),每位推荐医师当年推荐不超过2人。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在临床实践中无重大人身损害后果。

三、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把握的原则和主要考核内容是什么?

(一)考核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1.注重风险评估与防范,对具有一定风险的蒙医中医医疗技术和蒙药中药,由考核专家综合评议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2.注重分类考核,针对参加考核人员使用的技术方法,分内服和外用技术两类设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安全风险评估及防范要点。

3.注重效果评价,由考核专家根据参加考核者的现场陈述和回顾性蒙医中医实践资料(包括病案记录、录像资料、图片资料等),综合评议其医术是否确有疗效,现场把握不准的,可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验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二)主要考核内容:

内服方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蒙医中医基础知识、蒙医中医诊法技能、蒙医中医治疗方法、蒙药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外治技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蒙医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措施等。

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或者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蒙药中药的,增加相关考核内容。

四、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一)内服方药类: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和现场辨识相关蒙药中药等。参加考核者陈述其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等;专家以现场提问形式了解判断参加考核者掌握的与其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蒙医中医理法方药知识和用药安全等知识;考核蒙医中医技能操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现场辨识相关蒙药中药能力。

考核专家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的蒙药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蒙药中药毒性知识等,对安全风险的评估及防范进行考核。

(二)外治技术类: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外治技术操作等。参加考核者陈述其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等;考核专家以现场提问形式了解判断参加考核者掌握的外治技术相关知识;并对操作要点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措施进行考核。

考核专家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外敷药物中含毒性蒙药中药的,还考核相关的蒙药中药毒性知识。

五、蒙医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范围是什么?

执业范围是按照考核内容能够使用的蒙医药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蒙医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在执业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例如:考核的是蒙医整骨,就只能注册蒙医整骨,不得超出考核范围进行注册和执业。蒙医中医(专长)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只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

六、蒙医中医(专长)医师的执业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暂行办法》,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拟以个人开业方式从事蒙医中医医疗活动的,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旗县级蒙医药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拟在医疗机构内从事蒙医中医医疗活动的,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旗县级及以上蒙医药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考虑到申请考核人员在蒙医中医长期实践所在地的群众认可度高,应当鼓励其更好地为当地群众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因此规定执业地点主要是参加考核申请所在旗县区区域内。拟跨旗县执业的,需经拟执业所在地盟市级蒙医药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增加或变更注册地点;拟跨盟市执业的,需经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增加或变更注册地点。

七、如何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其他有关制度相衔接?

(一)已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取得《传统医学出师证书》的,可以参加国家中医类别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也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继续跟师学习满两年后申请参加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二)已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以参加国家中医类别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也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参加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三)已取得蒙医或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蒙医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参加国家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也可以按照本办法申请参加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四)已经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蒙医药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蒙医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也可继续以乡村医生身份执业,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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