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师法》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①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②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二年。
同时,新《医师法》第十条规定,具有高等学校相关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新《医师法》删除了旧《医师法》关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可以考取执业医师资格的规定。今后,中专学历将没有资格考取医师资格证,无法成为医生。但新《医师法》给中专毕业生设置了一个“宽限期”。
新《医师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通过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等方式,提高医学技术能力和水平。
在本法施行前以及在本法施行后一定期限内取得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中医药等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