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老师为大家整理总结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22〕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等工作。
清远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医(专长)医师电子化注册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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