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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参加国家医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发证机关为“山东省卫生厅”或“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遗失后补办。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省级以上公开报刊,例如齐鲁晚报(“今日济南”等市级版面除外)、生活日报、山东商报等,刊登《医师资格证书》遗失公告的报刊完整原件一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要求与医师资格证毕业信息一致)(A4纸复印)
3.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
4.标准证件照一张(1寸、小2寸均可,白色背景)
登报挂失15日后持以上材料补办。
三、办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6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注:直接到省级机构办理,无需市级机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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