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实践技能:咬合关系检查的操作方法和结果描述
(一)操作方法
患者坐于治疗椅上,正确调整治疗椅椅位和照明灯角度,使患者(牙合)平面与水平面角度在0°~45°之间。医生坐于患者右前方,嘱患者作正中咬合,手持口镜牵开患者口角,观察并记录两侧磨牙的近远中咬合关系、前牙覆(牙合)、覆盖关系和中线位置关系。
(二)结果描述
1.磨牙咬合关系确定并记录正中(牙合)时上下颌第一磨牙的近远中向咬合接触关系是中性关系、远中关系或近中关系。
中性关系是指上颌第一磨牙的近中颊尖咬合在下颌第一磨牙的颊沟处;远中关系是指上颌第一恒磨牙近中颊尖与下颌第一磨牙近中颊尖相对,甚至位于下颌第二前磨牙与第一磨牙之间;近中关系是指上颌第一磨牙的近中颊尖与下颌第一磨牙远中颊尖相对,甚至位于下颌第一、二磨牙之间。
2.前牙覆(牙合)、覆盖关系覆(牙合)为上前牙切端覆盖下前牙唇面的垂直距离。上前牙切端覆盖下前牙唇面切1/3以内者为正常覆(牙合),超过者为深覆(牙合)。上前牙切端覆盖至下前牙唇面中1/3以内者为Ⅰ°深覆(牙合);上前牙切端覆盖至下前牙唇面颈1/3以内者为Ⅱ°深覆(牙合);上前牙切端覆盖至下前牙唇面颈1/3以上,下前牙切端咬在上前牙腭侧牙龈组织上者为Ⅲ°深覆(牙合)。除正常覆(牙合)和深覆(牙合)外,正中(牙合)时上下前牙切端垂直向无覆盖关系,存在一定垂直向间隙者为开(牙合)。
覆盖为上前牙切端至下前牙唇面的水平距离。其距离在3mm以内者为正常覆盖,超过者为深覆盖。上前牙切端至下前牙唇面的水平距离在3~5mm之间者为Ⅰ°深覆盖;水平距离在5~7mm之间者为Ⅱ°深覆盖;水平距离大于7mm者为Ⅲ°深覆盖。除正常覆盖和深覆盖外,上、下颌前牙切端相对者为对刃关系(对刃(牙合))。下前牙切端盖过上前牙切端者为反(牙合)关系。
3.中线关系牙列中线是指通过左右中切牙近中接触点的垂线。正常者,上、下颌牙列中线应重合一致,而且应与面部中线一致。对于牙列中线偏移者,应记录上、下颌中线之间及与面部中线之间的左右偏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