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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在闭合性颅脑损伤中造成视神经受损的原因有:①因视神经的震荡或牵拉损伤;②因视神经管、前床突或眶顶等处的骨折直接使视神经受损;③视神经管内血肿、积液的压迫也是常见的受损原因;④伤后视神经的供血受到影响,发生供血不足或梗塞等亦可使视神经功能出现障碍。
视神经从视神经盘至视交叉总长约50mm.可分为4段,即眼球内段、眶内段、视神经管内段和颅内段。由于解剖特点,视神经管内段的视神经被硬脑膜固定于管内,硬脑膜与骨紧密粘着,一旦遭受损伤,无活动余地。故视神经损伤多发生在视神经管内段,其他部位少见。
视神经管是由蝶骨小翼内侧两个顶部联合而成。管内走行由颅内向前、向下、稍向外,与矢状窦成36°角。其颅内的开口(内口)到眶部的开口(眶口)的上壁长度为10.4~15.9mm,平均为13.1mm(国内统计),国外报道约为10mm.在眶口处管壁增厚变硬,形成骨环。眶尖处的软膜、蛛网膜与硬脑膜和Zinn纤维环融合在一起。管内除视神经外,尚含有眼动脉、颈动脉交感神经丛的节后纤维以及由颅内向管内延伸的脑膜鞘。视神经在管中走行由扁圆变为正圆。视神经与鞘膜之间有少量脑脊液。此段视神经接受由颈内动脉和眼动脉的软膜支血管供血。
治疗上长期以来多采用保守疗法,如大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血管扩张剂(有的采用球后注射)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亦有经外科减压手术治疗成功的报道,但多为个案或少数病例。近年由于CT和MRI的临床应用,可以在术前准确的判断视神经的损伤情况,同时由于有关基础理论的研究,在视神经损伤的机制、病理生理等方面也有了深入的了解,加之神经显微外科技术的进步,使手术的危险性已大大降低,有关手术治疗的报道也日渐增多。
视神经管开放减压术在手术入路上可分为两种:①经颅开放视神经管的上壁减压;②经筛窦、蝶窦开放视神经管的内侧壁减压。本文仅介绍经颅神经管开放减压术。
【适应证】
(1)CT和(或)MRI提示颅前窝底骨折累及视神经管,致视神经因骨折片或出血而受压,或肿大变形者。
(2)伤后患眼仍有光感,GCS计分>12分,年龄较轻,非手术疗法效果不佳者。
(3)伤后视力障碍,呈进行性发展者。
(4)眶上壁大面积塌陷引起视力障碍者。
(5)伤后虽然患眼完全失明,但经激素及血管扩张剂治疗后,有光感恢复者。
(6)脑伤较重,并有视神经损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可在额部开颅术治疗脑伤或清除血肿的同时,在不影响脑伤治疗的前提下顺便行视神经管减压术。
手术时机的选择越早越好,最好在伤后1周之内,最迟不超过2~3周。
【禁忌证】
(1)伤后立即失明,通过瞳孔反应、VEP检查,确认已完全失明,且非手术疗法无效者。
(2)除视神经损伤外,脑伤较重,GCS低于12分,应先行抢救生命,以后再考虑是否行视神经管开放减压术。
(3)高龄患者,虽未完全失明,但估计术后视力已无法恢复希望,或有其他严重慢性病者。
【术前准备】同“神经外科手术”的手术前准备。
【麻醉与体位】气管内插管,全身麻醉。仰卧位,头略偏向健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