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诊断的构成是病案信息主管技师考试大纲要求熟练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为各位病案信息主管技师考生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便于各位同学复习备考!
统的疾病诊断书写方式是按病因诊断、病理生理诊断和临床表现顺序。
疾病分类主要也是强调病因分类,根据ICD的编码情况,影响疾病编码的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
病因+病理+部位+临床表现。
这就说明疾病诊断的构成应包括这些成分,但并不是每一个疾病诊断都必须含有这些成分。
1.病理只是对肿瘤形态学和肾病综合征分类有影响,换言之,对于一般的诊断就不必含有病理诊断。
2.对于病因不清、部位不确定的诊断或者全身性的表现,有时单一个临床表现也可以作为诊断名称。
例如:腹痛,发热。
3.一般的疾病诊断都含有的成分是部位+临床表现。
例如:脑膜炎,脊柱前凸。
这两个主要成分称之为核心成分。
4.有些诊断还包括病因+部位+临床表现三个部分。
例如:结核性胸膜炎,肠病毒性脑脊髓炎。
医师在填写诊断名称时,一定要尽量将上述的成分描述清楚,不能只写类似“心肌梗死”这样的诊断,因为“急性”、“慢性”“复发性”、“透壁性”、“心内膜下”和具体的部位都直接影响编码的结果。当然,在无法确诊的情况下,“心肌梗死”也是可以编码的,只是编码的特异性差,今后在资料利用时的价值也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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