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物制剂工考试,以下是“配伍变化的处理原则”,请考生查看!
处理的一般原则应该是:了解医师的用药意图,发挥制剂应有的疗效,保证用药安全。在审查成分发 现疑问时,首先应该与成分医师联系,了解用药的意图,明确对象及施药的途径作为配发的基本条件,例如患者的年龄性别、病情及其严重程度、用药途径等,对患有合井症的病人审方时应注意禁总症,必须根据具体的对象与条件来判定。
在明确用药意图和病人的具体情况后,再结合药物的物理,化学和药理等性质来分析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和作用,对处方成分、剂量、发出量、服用方法等各方面要加以全面的审查,确定克服方法。必要时还须与医师联系,共同确定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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