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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行业、系统医疗单位:

根据2014年高级职称评审安排,现将2014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全省拟于2014年申报卫生技术(含医、药、护、技,含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资格评审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时间、地点

初定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至2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效用

高级考试设定合格线,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考试专业及形式

考试专业:考试专业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一览表》(附件)。报考者所选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如报考专业无对应的,选择与评审专业相近的专业参加考试。

考试形式: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

五、考试的组织实施

具体考试工作由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承担。

六、有关报考要求

(一)报考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二)报考程序

1、报考人员须于10月15日至2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点击“个人报名入口”在线填报打印《报名表》,逾期则无法申报。务必按照网上报名的相关要求提供本人信息,报名表须经过本人核实、确认、签名后生效,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信息不得修改。

2、报考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报名表》进行审核盖章,统一将个人确认签名的报名表和单位审核通过的汇总表各1份加盖本地区、本单位公章,于10月20日至28日到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确认的报名表无效。

申报藏蒙医专业的人员确认时须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一寸彩照(请仔细阅读中国卫生人才网红色部分的照片要求,规范报送照片)。

联系电话: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医学科技评审部

0971-6267237

附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一览表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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