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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南海区2023年公卫医师考生必须在10月28日提交报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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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佛山南海区2023年公卫医师考生必须在10月28日提交报名备案”相关内容,相信参加2023年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都在关注,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南海

南海区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通知,接省医考办《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函〔202246号)的安排现将我区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是各考生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被医疗机构录取试用并备案的人员,将不得在我区报名参加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各医疗卫生机构严禁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备案,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二、请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时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23年度拟在我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符合要求的在读研究生)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提交材料如下:

(一)《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一式两份(详见附件,每页必须注明页码及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请用电脑按要求录入表格内容后再行打印,试用时间统一填写:起始时间2022.7.1,终止时间2023.8.31),于2022年10月28日下午17:30前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处,逾期视为放弃备案。名单上报省医考办后,将无法申请增加或者修改。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请将电子版备案表格发送至佛山市南海区医学会电子邮箱yxh86328300@163.com,电子版备案表名称及邮件标题需统一使用单位名称+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格式。

四、注意事项:备案汇总表上的“医疗机构名称(盖章)”位置处必须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

附件: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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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报!广东省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开始!31日前必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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