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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机构及其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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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有很多朋友都想知道,食品检验机构及其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医学教育网小编就为大家分享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九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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