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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2021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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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2021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审核程序,为帮助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都在关注,为方便大家了解,在此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内容:

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黄冈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根据省医学考试中心相关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3号)发布之日2021年1月6日-1月21日24时止;

(二)报考地点:黄冈考点设置11个报名点,分别是:黄冈市直、黄州区卫生健康局、红安县卫生健康局、罗田县卫生健康局、浠水县卫生健康局、团风县卫生健康局、黄梅县卫生健康局、蕲春县卫生健康局、英山县卫生健康局、武穴市卫生健康局、麻城市卫生健康局。

考生(含部队考生)根据试用机构所在地对应的报名点进行报考,不得跨报名点报名考试。中央、省属在黄单位的报名人员、现役军人,按单位属地原则在所在地的报名点报考。

二、报名审核程序

(一)个人网上报名

黄冈考点考生须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以下简称“国网”)和湖北考区医师资格个人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省网”)上进行报名。

1、考生登陆国网进行网上报名,考区选择“湖北”、考点选择“黄冈”提交国网信息后,直接链入省网。考生应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未上传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省网与国网自动进行信息比对,并验证信息真实性,比对结果在省网上显示,考生应及时查看,并根据提示对填报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改,确保两网报名数据和信息一致,缴费后报名成功。

3、完成网上操作后返回国网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自行保留。

4、根据国家医考办《关于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8〕6号)文件要求:“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申请的信息修改。”请考生注意国网和省网两网一致,确保信息准确。

(二)现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1月28日)

主要是对网上报名考生的照片采集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按医疗机构管理权限,县市区考生都到相应县市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市直医疗机构考生到市医考办现场确认。

1、考生网上确认。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认真阅读网上现场确认须知,点击承诺书确认按钮,方可参加现场审核环节。

2、确认两网一致性及报考信息。工作人员登陆国网和省网,核对考生两网一致性,审核考生学历、试用期、执业证书等报考信息,并录入现场确认意见,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

3、网上审核新变化。一是考生身份核验,以国网公安库核对信息为准;二是试用期信息,试用期考核证明申报前期已在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工作将在省网报名系统内完成。

(三)考点资格审核。考点于1月29日-2月8日登录省网、国网进行资格审核,形成并提交考点审核意见。

三、报考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考生报名要求对应的学历,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上传毕业证及学位证。

2、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

(1)以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网上验证报告”),否则不得报考。全日制专科升本科,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本科和专科两个学历的网上验证报告。网上验证报告有效期需保证两个月及以上。

(2)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毕业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1)和《学校在校证明》。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以我省中专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中职学历查询证明》或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外省中专学历原则上不受理报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职学校学历认证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15〕5号)规定,按照谁举办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从2016年1月1日起,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和验印发放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包括医药卫生类专业),其相关学历证明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考生根据此规定提供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2015年12月31日前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依然有效。

(4)部队学历。现役军人报考需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有关学历相关证明材料;非军籍考生,原则上不允许使用部队学历报考。

(5)符合《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一些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17号)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

(6)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3、执业助理医师相关资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同时提供首次注册证明材料。

(二)报名点审核资料要求

报名点收取报考人员以下资料,并按如下顺序装订后送至考点办公室审核:

(1)考生签字的《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确认表》;

(2)参加短线医学专业(院前急救、儿科)加试考生提供的《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2);

(3)部队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团级以上有关学历、试用期考核合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4)试用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并盖公章,后附试用期合格证明上带教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后两件仅限已取得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

(6)学历认证资料复印件;

(7)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在国网上下载生存《2021年度考点考生一览表》;

(9)在省网上下载生存《2021年度考点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汇总表》;

(10)《2021年度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人员汇总表》(附件3);

(11)无法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审核的材料原件,如以部队学历报考的考生提供的人事档案材料。

请各报名点将考生资料按类别、序号放置,便于查找和审核。

四、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卫函〔2020〕157号)要求:

(一)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乡村全科类别359元/人;口腔类、公卫类别399元/人。

(二)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64元/人˙科。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审核工作,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考发〔2014〕11号)执行。

(二)报名及审核违纪处理

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 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

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对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理,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 做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

(三)报名及资料上传要求

1、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9年8月20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6年8月20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后上传省网。

2、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3、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 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中报考临床、中医、中西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任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允许报考)。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或省医考中心官网下载打印,本单位系统审核可无需打印,但如涉及省外机构或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法人签字或盖名章,缺一不可);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即可。

2021年毕业的考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或省医学考试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填写。

5、毕业证丢失的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 其他证明无效。

(四)试用期考考核证明申报系统

湖北考区试用期考核证明信息采取网上采集方式进行。各报名点要严格湖北卫生人力综合服务信息账号管理,确保试用机构为《执业医师法》所规定的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认真落实好试用机构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证明信息备案制度,落实责任。试用机构通过湖北卫生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填报考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该信息是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唯一证明。对试用机构上传考生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全省通报,并取消该考生的报名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

(五)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不进行二次审核。考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参加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请各考点、报名点做好告知工作。在网上预审时发现考生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提醒考生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六)请各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考务工作。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考生补报名;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按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七)请各地负责医师考试报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使用的国网和省网用户名和密码要做到专人专用,严格管理,确保系统安全。严禁考生本人操作现场确认、审核的电脑。若违规操作,导致考生报名信息错误或丢失,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八)各报名点在审核考生报考资料时,请确保以下信息准确无误:

1、考生姓名、身份证号;

2、学历、毕业学校;

3、毕业专业、学制、学习形式;

4、报考类别及级别;

5、试用期合格证明;

6、工作单位名称;

7、网上相片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

以上七项信息不合要求的,必须退回由考生现场重新修改或上传。报名点报考人员信息如需修改由报名点负责,市直考生信息如需修改由考点办公室负责。

严禁考生医疗机构进行报考。各报名点要严格审核本地医疗机构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资格,试用医疗机构如出具虚假考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全市通报,并取消作假考生的报名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

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联 系 人:何高伟

联系电话:07138813985

附件:

附件1.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2.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附件3.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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