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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立法的基本特征-公卫助理医师辅导资料

2014-08-19 15:12 来源:医学教育网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中的知识点较多,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卫生立法的基本特征:

(一)贯彻预防为主方针。

(二)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医疗卫生的方向,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三)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防止各种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危害。

(四)制订和执行卫生法规时需要现代医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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