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黔卫计发〔2016〕28号文件
关于开展贵州省2016 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
2016年5月23日起至6月5日止,全省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
2016年5月30日至6月6日。考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网上报名进行现场确认。准考证的打印时间在
2016年7月8日-7月16日期间,登录
中国卫生人才网完成考试准考证的打印,考试时间为
2016年7月16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 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37 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16 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15 号)精神,结合近年来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实际,为确保2016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定于2016 年7月16日开展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现将组织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考试的组织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考试)工作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由各市(州)卫生计生、人社行政部门共同组成考点,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考试考务工作;考点考务工作具体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务管理;同时作为省直考点,负责受理在筑省直、中央在黔单位及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2016年度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从今年起,凡申报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人员(以下简称“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须参加当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三、报名资格条件
省卫生计生委正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新的《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继续执行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5〕64 号)中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凡符合申报评审正、副高级任职资格,或“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中的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考试内容、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二)专业、级别设置。2016 年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共设置心血管内科等110 个考试专业(见《2016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专业选择。申报人(以下称为“考生”)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见《2016 年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附件2)。
(四)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时间为120 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下载:2016年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题库
五、考试报名申报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结合自己的申报条件选取对应考试专业“正常(破格)申报评审”或“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专业在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起至6月5日止。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6 年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贵州省2016 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4)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三)现场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6日。考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网上报名进行现场确认。期间,考生须持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盖章的《贵州省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各类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辖区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具体报名事宜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附件5)。
省直单位(含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考生、中央在黔单位及部队医院申请由地方社会化评价高级资格的考生到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大水沟)进行现场确认。不在贵阳区域内的省直单位的考生,在单位所在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贵安新区的考生在安顺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威宁县、仁怀市的考生按原渠道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核采取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审核,考区复审的方式进行。
1. 考点资格审核。2016年6月7日-6月12日期间,考点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主要对考生报考资格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 “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条件,申报考试专业是否与申报评审、认定的专业一致。审核结束,考点在考务系统内提交考生报名数据。考生是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主要由市(州)卫生计生委(考点)、省直考点负责审核把关。
2. 考区资格审核。2016年6月13日—6月16日期间,考区根据申报评审条件,对考点提交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
(五)考场编排
1. 考点考场编排。2016年6月17日—6月22日期间,考点进行考场编排,提交考场编排数据。考场设置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设置标准》(附件6)要求进行。
2. 考区考场编排审核。2016年6月23日—6月24日期间,考区对考点的考场编排信息进行审核。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2016年7月8日-7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完成考试准考证的打印。
六、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考生报名事宜
(一)考试专业限定。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和申报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仅限于《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与申报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附件3)上的专业。
(二)网上报名要求。为了考试报名数据统计需要,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在“拟申报资格”栏请选择填写为“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单位所属”请选择填写为“乡镇”。
(三)考生资料管理。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考点须在考生提交的《贵州省2016 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上标注“副高基层认定”字样,并将报名资料单列管理。
七、考试实施工作
(一)考试服务支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网络数据支持等考试考务服务,负责组卷、实施网络在线人机对话考试、阅卷判分。
(二)考试日期。2016年7月16日,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场次及时间安排如下:
7月16日 第一场 08:00-10:00
第二场 10:30-12:30
第三场 14:00-16:00
第四场 16:30-18:30
八、考试成绩效用
2016年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申报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送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得分,将作为高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考试成绩下发将另行通知。
申报“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试成绩合格者,作为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必备条件。
九、考评工作纪律
在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中实行考评结合是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方式的新举措,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实施。要严肃纪律,规范考评行为,对在考试工作中违反、破坏考试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 号)及人事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宜
(一)考试收费
按照《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250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次120.00元。
(二)加强考试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宣传力度,把考试工作文件及时传达到乡镇、社区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积极鼓励支持基层一线和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和参加考试。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当地主流媒体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考试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让用人单位和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职称评审和考试相结合的相关规定。
(三)未尽事宜
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关于2016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新制定的《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出台后一并贯彻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尹继山,18984333063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马昱,0851-86820725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阳旭凯,0851-85837327
贵阳考点: 黄春电话:0851-87987239
遵义考点: 李国东电话:0852-23119518
安顺考点: 甘永青电话:0853-33236341
黔南考点: 罗常青电话:0854-8317525
黔东南考点:周锋电话:0855-8221723
铜仁考点: 孙健电话:0856-5212951
毕节考点: 陈鸿电话:0857-8252362
六盘水考点:吴薪文电话:0858-8330878
黔西南考点:曹宁电话:0859-3228571
省直考点: 吴翔电话:0851-83617522
附件:
1、2016 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2016 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
3、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与申报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
4、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5、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6、承担人机对话考试的机构设置标准
7、2016年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