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放射性药物?”相信是准备参加核医学技术职称考试的朋友比较关注的事情,为此,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内容如下:
放射性药物又称放射性药品,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化合物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药品。放射性药品与其它药品的不同之处在于,放射性药品含有的放射性核素能放射出射线。因此,凡在分子内或制剂内含有放射性核素的药品都称为放射性药品。
根据放射性核素不同的核性质和化学行为分为诊断放射性药物、治疗放射性药物,诊断药物主要有99mTc标记的各种化合物,占核医学诊断用药的80%以上,其次是 201Tl,67Ga,123I,75Se,51Cr,113mIn等核素标记的化合物,通过体外监测γ射线装置记录它们在体内的位置和变化。治疗药物是对病者提供体内器官的放射性照射,有131I,32P,198Au,186Re等核素标记的化合物。当今医用 放射性核素主要由反应堆和加速器生产,部分可通过 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和核燃料后处理获得。发射纯β-射线的放射性治疗药物32P、89Sr、90Y等,发射β-射线时伴有γ射线的放射性治疗药物131I、153Sm、188Re、117mSn、117Lu等,131I目前仍是治疗 甲状腺疾病最常用的放射性药物,目前188Re-HEDP已用于治疗 恶性肿瘤 骨转移 骨痛、188ReO4-治疗或预防血管成型术后再狭窄和188Re-碘油介入治疗肝癌等。
放射性药物除以放射性核素的无机化合物形式出现外,大多数是以放射性核素与配体结合的形式存在。放射性药物除了和一般药物一样必须符合药典,如无菌、无热源、化学毒性小等要求,还 应根据诊治需要而对其发射的核射线种类、能量和放射性半衰期有一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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