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厅属医院,省医学会联办: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批复》(卫医考委发[2006]1号),现将我省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通知如下:
  临床执业医师:
  西宁地区:323分    海东地区:309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307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260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西宁地区:169分     海东地区:157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152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145分
  口腔执业医师:320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1分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06分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7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12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78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12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30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33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00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3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29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38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29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38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55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77分
  二○○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