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时供者的选择应从免疫学和非免疫学两个方面加以考虑。前者是通过各种免疫学方法,选取与受者组织相容性抗原适应的供者,使移植术后排斥反应减轻,提高移植效果。后者是根据供体来源,选取符合移植要求的器官,也是移植成功的必要条件。
(一)免疫学选择
主要有红细胞的AB0抗原系统和白细胞的HLA抗原系统。
1.红细胞AB0抗原系统的检测采用AB0血型相容试验。器官移植时血型必须相配,其原则与输血相同。
2.白细胞HLA抗原系统的检测分血清学方法和细胞学方法。包括下列三种,但临床首先采用操作简便的淋巴细胞毒交叉配合试验。
(1)淋巴细胞毒交叉配合试验。
(2)抗血清检测白细胞抗原(HLA配型)。
(3)淋巴细胞混合培养(MLC试验)。
(二)非免疫学选择
1.活体供者:一般均由亲属供给器官,除同卵孪生子外,直系亲属的HLA抗原较接近;亲属供体与受者HLA位点有2个不相同时,其移植后的远期疗效与尸体肾移植相差不多,应避免做移植手术。
2.尸体供者:指心跳停止死者供给器官。死者的年龄仍是考虑的因素,老年供者的器官术后疗效远不如中青年供者。通常由于疾病死亡者,一方面由于其疾病本身不适于器官移植,另一方面呼吸、心跳停止、器官供氧亦停止,而死者体温下降缓慢,器官在体温条件下缺血时间较长器官活力将在短期内丧失。因此一些国家主张在所谓脑死亡时摘取器官。脑死亡是指大脑血流停止,脑细胞已死亡,此时虽心跳存在,但病人的意识已不可能恢复,经两位与移植工作无关的神经科医师进行脑血流图和脑血管造影检查,证明大脑血供已不存在,即可在人工呼吸、输液和药物维持正常血压脉搏的情况下,在手术室摘取需要的器官。但脑死亡的概念目前仅在欧美部分国家得到法律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