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访肿瘤的治疗不能仅以病人治疗后近期恢复即告结束,如果出现复发或转移也需积极治疗。因此肿瘤治疗后还应定期对病人进行随访和复查。随访的目的为:
1、早期发现有无复发或转移病灶。有些肿瘤在复发和转移后及时进行治疗仍能取得较好的疗效,如大肠癌术后单发的肝转移、乳腺癌术后胸壁局部复发等可再次行手术治疗,仍能得到较满意的效果。
2、研究、评价、比较各种恶性肿瘤治疗方法的效果,提供改进综合治疗的依据,以进一步提高疗效。
3、随访对肿瘤病人有心理治疗和支持的作用。
随访应有一定的制度,在恶性肿瘤治疗后最初2年内,每3个月至少随访一次,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超过5年后每年复查一次直至终生。复查的内容根据不同肿瘤而有所不同,主要包括如下:肿瘤切除后有无局部和区域淋巴结复发情况,如乳腺癌术后检查胸壁、腋窝淋巴结和锁骨上淋巴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