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理:
本品具有肽链内切酶的作用,使蛋白质大分子的脓链切断,成为分子量较小的肽,或在蛋白分子脓链端上作用,使分出氨基酸。本品尚有脂酶作用,使某些脂水解。因此可消化脓液、积血、坏死组织,起创面净化、消炎、消肿作用。此外,尚能松弛睫状韧带及溶解眼内某些组织的蛋白结构。
适应症:
蛋白分解酶类药。能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液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用法用量:
用前将本品以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1.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
2.眼科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药物。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糜蛋白酶(1)800单位(2)4000单位
生理盐水5ml溶解本品5mg,作肌内或患部注射。亦可湿敷,喷雾吸入(配成0.5mg/ml浓度,每次5mg)。用于白内障摘除,以生理盐水溶解本品,配成1:5000溶液,由瞳孔注入后房,经2-3分钟,待晶状体浮动后,以生理盐水冲洗,取出晶状体。不可静注。
禁用慎用:
严重肝脏疾患及血凝功能不正常禁用。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0岁以下的患者,由于晶状体囊膜玻璃体韧带相连牢固,眼球较小,巩膜弹性强,应用本品可致玻璃体脱出,故禁用。
眼内压高或伴有角膜变性的白内障患者,以及玻璃体有液化倾向者均禁用本品。
本品可造成凝血功能障碍,正在应用抗凝剂者和有严重肝病者禁用。
角膜损伤者,接触此酶可发生明显肿胀、增厚、最终坏死。
给药说明:
(1)对本品引起的青光眼症状,于术后滴用β-受体阻滞药(如噻吗洛尔或口服碳酸酐酶抑制药(如乙酰唑胺)),可望得到减轻。
(2)本品对视网膜有较强的毒性,应用时匆使药液透入玻璃体,因可造成晶状体损坏。
(3)眼科局部用药一般不引起全身不良反应。
(4)本品遇血液迅速失活,因此在用药部位不得有未凝固的血液。
(5)本品溶解后不稳定,在室温放置9天可损失50%活性。在4℃贮存1个月,活性未见显著下降。
不良反应:
(1)肌内注射偶可致过敏性休克,用前应先做皮肤过敏试验。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2)本品可引起组胺释放,招致注射局部疼痛、肿胀。
(3)眼科局部应用可引起短期性的眼内压增高,导致眼痛和角膜水肿,青光眼症状可持续1周后消退。
(4)尚可致角膜线状混浊、玻璃体疝、虹膜色素脱落、葡萄膜炎,以及创口开裂或延迟愈合等。
糜蛋白酶眼科应用时还可有眼色素膜炎、角膜水肿,且伤口愈合缓慢。未满20岁患者禁用,因可使玻璃体液流失。本品能透入玻璃体液,因而对视网膜有很强毒性。局部刺激症状有热感、疼痛;全身症状有发热、头重、呕吐、皮疹、胃液酸度减低、口内炎、腹痛、上眼睑浮肿、血管神经性浮肿、过敏性虚脱等。用前应先做皮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