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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性骨折与脊柱创伤——开放性骨折的救护程序

  1.尽早彻底清创

  彻底细致清创是防止伤口感染的关键。清创包括:整个肢体的刷洗,伤口内用大量无菌等渗盐水冲洗,皮肤灭菌,清除异物及切除失去活力的组织等。 清创的时间,越早越好,一般应在伤后6~8h内进行,个别情况下全身和局部没有明显感染,在有效抗生素的保护下,虽超过时限,仍可进行。清创术手术简要步骤如下:

  刷洗及冲洗 → 皮肤灭菌 → 清创及鉴别健康和坏死组织 → 洗涤伤口

  2. 开放性骨折的固定

  在早期彻底清创和合理使用抗生素的条件下,伤情和技术条件可能时,可以对骨折施行复位和给予牢固的内固定。对一般开放性骨折,易于手法整复的稳定性骨折,无需内固定治疗。经过清创后使开放骨折成为闭合性,而后按闭合性骨折处理。术后可应用骨牵引、皮肤牵引或石膏外固定。

  3.开放性骨折合并血管神经损伤的处理

  开放骨折,若合并重要血管损伤,即应紧急处理,按照受伤动脉情况决定手术方式:进行血管缝合修补,对端吻合,自体静脉移植或人工血管移植及一期神经修补术。

  4. 开放性骨折的创口闭合

  在彻底清创的基础上,运用现代成形技术,一般在伤后6或8h以内争取一期闭合伤口,使开放骨折变为闭合骨折,是治疗开放骨折总的原则。

  5. 合理使用有效的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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