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理:
药效学
①升压:主要是一种直接作用的拟交感胺类药,作用于周围血管的α肾上腺素受体,引起血管收缩,使收缩压及舒张压均升高。②抗心律失常:静注大量时血压升高可经迷走神经的颈动脉窦调整反射,使心率减慢。③对心脏及中枢神经系统无明显兴奋作用;可使肾血流量减少,其强度与去甲肾上腺素相等。
药动学
静注后1~2分钟内起效,作用持续5~15分钟;肌注后15~20分钟起效,持续1~1.5小时。
适应症:
(1)知高血压,用于治疗在全身麻醉时发生的低血压,并可防止心律失常的出现,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所诱发的低血压,但有减低心排血量之可能。
(2)用于中止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发作。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①升压,肌内注射,轻度低血压时给5—10mg,一般可用10—15mg,椎管内阻滞中脊神经阻滞的上界较低时用10mg,较高时用15—20mg;静注用3—5mg缓慢注入;②抗心律失常,10mg静脉缓缓注入。
2.极量肌内注射一次量不超过20mg,一日不超过60mg.静脉注射一次量不超过10mg.
[制剂与规格]盐酸甲氧明注射液(1)1ml:10mg(2)1ml:20mg
(1)一般用肌注,每次10-20mg,每30分至2小时一次。(2)对急症,缓慢静注一次5-10mg,静注后继续肌注15mg,以为维持较长药效。(3)对室上性心动过速,用10-20mg,以5%葡萄糖液100ml稀释作静滴。也可用10mg加入5%葡萄糖液20ml中缓慢静注,当发现心律突然减慢应停注。(4)对心肌梗塞的休克病例,开始肌注15mg,继以60mg溶于500ml葡萄糖液中静滴,每分不超过20滴。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禁用慎用: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胺类药不能耐受者对本品也可能不耐受。
(2)妊娠时本品作用在人体研究尚不充分,但在动物实验中用了相当于临床用量,即可引起子宫血流量减少,胎仔心率减慢,胎仔缺氧。二氧化碳蓄积过多与代谢性酸中毒。
(3)本品是否排人乳汁未定,但人体应用未发生问题。
(4)本品在小儿应用未经充分研究,但未发生问题。
(5)因可使心排血量减少,老年入应慎用。
(6)下列情况应慎用:①酸中毒或缺氧时本品的疗效可能减弱,故须先予纠正;②在严重动脉粥样硬化患者可减少心排血量,对冠心病不利;③心脏病患者的外周血管阻力增加,后负荷增高,可以引起或加重心力衰竭;④促使严重高血压患者血压更高;⑤甲状腺机能亢进时,可加重循环负担;⑥嗜铬细胞瘤患者可顿时出现高血压危象;⑦过量时可诱发外周血管或肠系膜血管血栓形成,组织缺血导致梗塞范围扩大。
甲亢及严重高血压禁用。
给药说明:
①本品不能替代血容量,休克或低血压时如有血容量不足,应纠正补充后再给本品;②为了防止椎管麻醉期间低血压,应在麻醉前先肌注本品,如拟多次反复肌注,应在前次注射后15分钟作决定是否需要再次注药;③紧急时静注给药后,仍须肌注本品维持疗效,注射速度不宜过快,以免增加心肌负荷;④给药后遇有严重心动过缓,可用阿托品纠正。
给药期间应经常测血压,使血压保持略低于正常水平;原来血压正常者,收缩压保持于10.7—13.3kPa(80~100mmHg),原来有高血压者,收缩压保持低于原来的收缩压4.00—5.33kPa(30—40mmHg)。可能时监测心律及心电图。
不良反应:
大剂量时有头痛、高血压、心动过缓等,症状显著时可用α受体阻滞药(如酚妥拉明)降压,阿托品可纠正心动过缓。异常出汗、尿急感为罕见。
肾血管痉挛,剂量过大时有持续性血压过高伴头痛,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可致肾上腺素能作用,如肢体发凉、竖毛肌兴奋及总想排尿。
相互作用:
(1)原先用α受体阻滞作用药如酚妥拉明、酚苄明、妥拉唑林、吩噻嗪类、哌唑嗪、氟哌啶醇等后再给药时,可部分拮抗本品的升压效应,同时作用时效缩短。
(2)与局麻药同用,可促使局部循环血流量减少,组织血供不足。
(3)与降压药或利尿药同用,可使后者的降压作用减弱。
(4)与洋地黄类药同用,可能引起心律失常,须进行心电图监测。
(5)与催产素同用,可使血压剧烈升高。
(6)与麦角胺同用,可引起周围血管缺血及坏疽,应禁用。
(7)与胍乙啶同用,可使本品的升压作用增效。
(8)与左旋多巴同用,可致心律失常,故本品用量宜小。
(9)用三环类抗抑郁药后5—7天内用本品可致高血压、心动过速、心律失常与高热。
(10)与硝酸酯类同用,彼此固有的效应均抵消。
(11)与利血平同用,后者的降压作用减弱。
(12)与甲状腺激素同用,使二者的作用均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