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四肢骨折病人的功能锻炼是康复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合理的锻炼可以促进血液循环,预防肌肉萎缩和关节僵硬,加快恢复速度。但是,在开始任何锻炼之前,首先需要确保患者已经得到了医生的许可,并且了解了自身状况下的安全活动范围。
1. 早期阶段(伤后1-2周):此时期主要是保持患肢固定,避免不必要的移动以利于骨折愈合。但可以指导病人进行未受伤部位的肌肉收缩练习和关节活动,比如手指、脚趾的轻微屈伸动作,以及健康肢体的力量训练等。
2. 中期阶段(伤后3-6周):随着伤口开始愈合,可以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增加患肢的被动运动。例如,在上肢骨折的情况下,可以轻轻移动手腕和肩膀;下肢骨折时,则可尝试踝关节旋转、膝部伸展等动作。这些活动应缓慢进行,并注意不要过度用力。
3. 后期阶段(伤后7周以后):当骨折基本愈合且医生认为适合时,病人可以开始主动参与更多的康复训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哑铃做轻量级的举重练习、在平行杆上行走等。此阶段的目标是恢复肌肉力量和关节灵活性。
整个过程中,
护士需要密切观察病人的反应,如出现疼痛加剧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锻炼并及时向医生报告。同时鼓励病人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这对于康复同样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