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评价是
护理程序的最后一个步骤,是将
护理结果与预定的
护理目标进行比较并作出判断的过程,其方法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收集资料。收集资料是
护理评价的基础,收集资料的方法有多种,观察法是通过直接观察患者的行为、表情、生命体征等获取信息,如观察患者伤口的愈合情况、活动能力等。交谈法是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交流,了解患者的主观感受、心理状态、对
护理措施的反应等,比如询问患者疼痛的程度、饮食睡眠情况等。查阅法主要是查阅患者的医疗记录、
护理记录、检验报告等,以获取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效果等信息。
接着是判断效果。将收集到的资料与预定的
护理目标进行比较,判断目标是否实现。目标实现的程度可分为目标完全实现、目标部分实现和目标未实现三种。例如,
护理目标是患者在三天内能够独立下床活动,三天后患者确实可以独立下床活动,说明目标完全实现;若患者在他人协助下可以下床活动,则是目标部分实现;若患者仍无法下床活动,就是目标未实现。
然后是分析原因。当目标部分实现或未实现时,需要分析原因。原因可能来自多个方面,
护理计划方面可能是目标设定过高或不明确、
护理措施选择不当等。患者方面可能是患者不配合、病情发生变化等。此外,还可能受到医疗资源、环境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最后是修订计划。根据评价结果和原因分析,对
护理计划进行修订。如果目标完全实现,且患者的健康问题已经解决,可以停止相应的
护理措施。若目标部分实现或未实现,需要调整
护理诊断、目标或
护理措施。例如,若发现是
护理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目标未实现,就需要加强
护理措施的落实;若因患者病情变化导致目标无法实现,就需要重新评估患者,制定新的
护理计划。
总之,
护理评价是一个动态、循环的过程,通过持续的评价和调整,能够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有效的
护理服务,促进患者的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