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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市卫计委关于开展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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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市卫计委关于开展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由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表格1-6项内容须填写完整);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外省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需提供网查学历证明;中专需提交学籍档案;

(四)专业学习中满8个月的临床实习证明复印件1份;

(五)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六)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二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的医院出具);

(七)护士聘用劳动合同证明1份;

(八)拟注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九)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制证照片与成绩合格证明照片一致);

(注:1、复印件统一用A4纸; 2、表格下载邮箱:dtswjwspb@163.com 密码:7982104)

二、时间安排

2016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2016年12月1日。

三、注册地点

市卫计委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3006)

四、有关要求

(一)护士执业注册是根据《护士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进行的准入管理工作,更是涉及护士就业上岗的民生工作。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同煤医卫中心、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注册条件,按要求进行材料初审、统计和信息录入,按规定时间上报,提高行政效能。

(二)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合同制护士聘用管理,稳定护士队伍的指导意见》(晋卫医政〔2014〕19号)文件精神,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把合同制护士的聘用管理与医院运行评价相结合,与护士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相结合,对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予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三)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注册人员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大同市2016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2份),同时附电子版于办理注册时报送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四)护士注册材料由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同煤医卫中心及各医疗机构统一报送,个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伟峰       电话:0352-798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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