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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关于呼吸内科主治医师证书的补办说明

2019-03-2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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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关于呼吸内科主治医师证书的补办说明已经公布,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和要求,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如下,请湖南湘潭有补办呼吸内科主治医师证书需求的考生仔细查看。

一、受理范围

2001年以来在湖南省参加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遗失或其他特殊原因损坏,要求补发资格证书者。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程序

(一)持证人在市(州)级以上报刊登载遗失声明(附件1)。

(二)刊登遗失声明后,申请者持以下材料至当时考试报名时所属的市州卫健委考点(原考试、发证机构)办理补证手续。

1、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一份;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需要一起补办(附件2);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一份(附件4);

4、考生需提交1寸电子证件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2.5cm× 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照片文件名按证书管理号或证件号码(无管理号情况下)命名。

(三)市州卫健委考点接收审核汇总申请材料。

市(州)卫健委考点负责接受补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经办人和单位印章。盖章后按序整理材料,汇总后统一填写《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湘潭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四)湘潭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接收补办材料并复核盖章,于每年分三次报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五)湘潭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补办好的证书返回至各市(州)卫健委考点。

三、补办时间

每年分三次在3月、7月、11月办理证书遗失补发工作,从初次报送补办材料到证书下发一般为5~6个月左右,请补办者知晓。考试资格登记表不限补办时段。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工作关系到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完善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理程序,防止各种疏漏和制假、贩假等现象的发生,对证书补发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doc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doc

报刊登载遗失声明内容(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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