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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眼底检查时间一般为出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
2、随访检查应根据第一次检查结果而定:若双眼无病变或仅有1期病变,可隔周复查一次,直到视网膜血管长到锯齿缘为止;若有2期病变,应每周复查一次,随访过程中若病变好转,可每两周检查一次,直至病变完全消退,若出现3期病变,应每周复查2~3次;若达到阈值水平,应在诊断后72小时内进行冷凝或激光治疗。
我国卫生部于2004年4月颁布了《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指南》明确规定,出生体重小于2千克的早产儿和低体重儿,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起,就应进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检查。而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早产儿,筛查范围可适当扩大。
随着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治疗技术的进步,只要能够得到早期治疗,患儿预后较好。眼底检查是早期发现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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