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结核病高级职称申报应该提交什么材料?的问题,是近期学员咨询的问题,医学教育网回复如下:
2021结核病高级职称申报应该提交什么材料?各地提交的材料可能有所不同,搜集了浙江2020结核病高级职称申报提交材料,仅供大家参考:
1.申报工作采取网络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要求在线填写打印生成的资料,不得用其他方式填报,提交的资料上需有“水印”标记。
2.申报单位要加强医德医风考核,上报材料时需出具申报人员医德医风鉴定。
3.所有申报者应提交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性业绩:
(1)完成单位规定的专业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情况,填报在综合表相应的栏目内。
(2)提交《专业技术工作实例表》5例,一般应包括实例情况、处理办法、取得成效等内容,应尽量采用不同年份的实例,体现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同时,申报临床、中医、口腔类专业人员还须填报《住院(门诊)病例一览表》(填50例),其中申报专业序号为33-36、38-43的人员可不填写。表格应在申报系统相应栏目在线填写并打印生成。
(3)论文、专业实践工作经验报告、科研须在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期间,内容应与岗位工作相关,并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创新性和科学性,能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有利于推动医学发展。提交的论文必须以排名第一位的第一作者(或SCI第一通讯作者)发表。
(4)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简称“三新”)应用推广情况,一般应包括三新内容、应用推广情况、取得成效。申报正高提供2项,副高1项,内容与5例实例不能重复,填报在申报系统相应的栏目内,并在线打印生成《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用推广表》。
(5)指导带教和开展学术报告讲座情况,县属以上单位人员填写任现职以来在专业学会或本单位所作的专业学术报告或专题授课情况;县以下单位填写任现职以来对辖区内开展的相关专业业务培训、指导或健康科普讲座情况。一般应包括讲座举办单位或部门、时间、地点、对象、主题等情况,填报在申报系统相应的栏目内,并在线打印生成《学术报告讲座情况表》。
(6)县以下单位人员任现职以来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情况,需要填报《县以下单位申报人员学习进修情况表》。
(7)县以下单位申报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内科学、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的医生和申报护理类专业的护士,需要填报《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表》或《护士签约服务工作情况表》。
(8)按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3〕204号)规定,完成相应的下基层任务,填报在申报系统中,并在线打印生成《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汇总表》。符合免基层服务条件的医生填报《城市医生免基层服务认定表》。
(9)符合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免试条件的卫技人员填报《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
(10)申报评审材料请按附件《评审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附件2)整理并报送。
(11)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请在11月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请在11月13日前报送。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在网络上报送电子材料。对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市卫生健康委将不予受理。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受理材料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12)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费和评审费,由各地、各单位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的规定收取。请各地、各单位统一收齐后缴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申报专业及对应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
附件2:评审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附件3:市及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受理材料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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