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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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

2016-03-2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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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总结了有关结核病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有关结核病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的内容,愿给朋友们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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