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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中毒病人的处理原则

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急性中毒病人的处理原则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毒物可经皮肤黏膜、呼吸道、消化道等途径进人人体。急性中毒病人的处理原则是:立即终止接触毒物;清除进入人体内已被吸收或未被吸收的毒物:如有可能使用特效解毒药;对毒物造成的危害进行对症治疗和护理。

(一)立即终止接触及清除毒物

1、吸入性中毒 

要立即将病员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注意保暖,给予氧气输人。

2、皮肤、黏膜沾染中毒 

离开中毒现场,并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清洗接触部位的皮肤。

3、口服中毒 

除腐蚀性毒物及病情严重外,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和导泻方法,清除胃肠道内尚未被吸收的毒物。

(1)催吐:昏迷、惊厥病人、口服腐蚀剂者不应催吐。神志清楚、能合作的服毒者,可行催吐。

具体方法:让病人饮清水500ml左右,然后用压舌板或病人手指刺激咽后壁或舌根部引起呕叶、如此反复进行,直至吐出物澄清为止。

(2)洗胃:洗胃应尽早进行,一般在服毒后6小时内洗胃有效,但超过6小时,由于部分毒物仍可滞留在胃内,仍有洗胃的必要。

洗胃应注意:服强腐蚀性毒物者插管时,可能发生穿孔,一般不宜洗胃。洗胃时病人取坐位,危重病人取平卧位,头偏向一侧。洗胃液每次注入200~300ml, 不宜过多,以免加速毒物进入肠内。反复灌洗直到回收液澄清为止。一般洗液总量10000ml左右。撤出胃管时先将管口夹住,防止拔管时管内液体反流人气管。

洗胃液选用:一般以清水和生理盐水最常用,也可根据不同的毒物选用。

(3)导泻:洗胃后灌入泻药以清除进入肠道的毒物。常用盐类泻药硫酸钠或硫酸镁15g溶于水内,口服或由胃管灌入。严重腹泻及重度虚脱病人不宜导泻。

(二)促进已吸收毒物排出

1、利尿排毒 通过增加尿量促进毒物从肾脏排出。

2、吸氧 可纠正中毒病人组织的缺氧状态。

3、血液净化疗法 有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血液灌流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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