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教育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16年12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护理人员急救技能高级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6-10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12日14:30-17:30在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90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20室培训科报到,13-16日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省市县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从事急诊、急救的护理人员。
四、授课师资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副主任护师/调度科科长徐梅玲、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主治医师/副主任欧阳洁淼、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主治医师/培训科科长付杰、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主治医师/培训科导师李彬、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护师/培训科副科长谢雯、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护师/急救科副科长吴淑红等。
五、培训内容
(一)急救团队中护士的角色;
(二)急救安全转运;
(三)心电图的观察;
(四)护理记录的书写;
(五)成人/婴儿基础生命支持;
(六)气道管理、异物梗阻解救;
(七)基础救命术评估及高级心血管救命术评估;
(八)严重的心动过缓抢救,呼吸性心动过速、不稳定性心动过速;
(九)有效的复苏团队组织管理、心肺复苏和自动除颤仪施救;
(十)护理技能、车载仪器设备的操作。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2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医|学教育网整理,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4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11日前将《护理人员急救技能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邮件或电话告知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培训科李老师,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
联系电话:0898-36633819,邮箱:hk120px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