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科教函﹝2022﹞25号
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及相关学会:
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2〕13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我区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备案项目),逾期不予受理。受理项目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一、新申报项目:2022年7月28日0:00至2022年9月4日24:00.
二、备案项目:2022年7月28日0:00至2023年1月20日24: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文件解读及业务咨询
张倩、加依娜尔·努尔旦 0991-8560102、8560203
2.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导及技术支持
曹建国、杨思超 15099677756、 15099677752
3.项目申报违规举报及线索提供
徐培兰 0991-8561020
附件: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