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连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内容如下,请参考: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学(协)会,医学会各专科分会:
为保证项目质量,确保学分授予严肃性,现提出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获批准后,项目主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及时、认真地组织实施,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取消第二年申报资格。
(二)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文件批准的教学时数、教学内容、任课教师等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变更内容、变更学分、压缩教学时数。
(三)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项目实施中未达到规定学时数,将按实际学时数授予相应学分。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办单位要协助医学会工作人员加强对学员的管理,严格考勤,不得要求工作人员替划卡。
(五)主办单位在项目开班前两周,务必将开班通知报医学会(含电子版)。开班通知经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更改举办时间、地点。项目完成后请于一个月内上报项目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