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药学会第二十五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1)。详情请查询中国药学会网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项目的实施工作,严格遵照中国药学会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所授学分等,如违反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参加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的学员将统一颁发《中国药学会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务请各项目承办单位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和学员信息表(见附件2)等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药学会继续教育部,由学会将有关资料报送北京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理项目备案。
三、为提高项目实施效果,不断改进继续教育质量,在项目举办时,务请学员填写“202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3)”,由项目承办单位汇总后,填写“202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汇总表(见附件4)”。
四、各承办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15日之内,将项目总结、文字及声像教材、考试试题、日程表、学员信息表(电子版)和参会学员签到表、202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汇总表等资料,报我会继续教育部存档、备案。
五、中国药学会继续教育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药学会
联系人:郭海英
联系电话:010-67095859
E-mail:jxjyb@cpa.org.cn
附件1:202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项目-0321
附件2:202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项目学员信息表
附件3:202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4:2022年中国药学会继续药学教育学员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中国药学会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