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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湖北学员学分发放

日前,湖北省医学会发布了关于落实2020年度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统筹项目湖北学员学分发放的通知,为方便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了如下内容,欢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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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健康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委直属单位、驻汉部省属高校及部队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设立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9〕173号)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设立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0〕102号)要求,结合《关于印发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基层家医便函〔2019〕35号)及《关于开展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核算检测和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培训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司关于开展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国卫老龄医养结合便函〔2020〕35号)、《关于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培训的通知》(鄂继医教办〔2020〕3号)等文件内容,为落实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统筹项目湖北学员的学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卫健委要求,对参加2019及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完成各培训项目并考核合格者,分别按照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19〕173号及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0〕102号标准授予2020年相应学分,项目及学分信息见附件1、2;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对参加并完成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线上培训项目的学员,按照鄂继医教办〔2020〕3号标准授予2020年相应学分,项目及学分信息见附件2。

各统筹项目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名单在湖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和湖北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湖北省卫生界学会办公室)官网(http://www.hbma.org.cn)公布,公布结果可直接作为学员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获取的依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落实2020年度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统筹项目湖北学员学分发放的通知,想了解更多有关继续医学教育、考试培训等相关优质资讯还请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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