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2022年口腔主治医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为做好考试期间的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身体健康,有序推进202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全体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于考前14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进考场如实、完整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目前在湖南省外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和湖南疫情防控部门入湘返湘要求的前提下,建议提前到达湖南省内备考;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湖南省及怀化市疾控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咨询电话查阅了解。)。
三、所有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14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须提供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根据怀化市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5)7月13日以后有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的;
(6)7月13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或有本土病例报告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7)7月13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8)7月16日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五、每场次考试前90分钟,保持1米线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行程码、场所码和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3天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出示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指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查验到有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均不允许进入考场,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七、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八、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怀化市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承诺书》。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查询。
请考生提前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行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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