颌面部硬组织创伤主要包括牙槽骨骨折、颌骨骨折等,其治疗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早期处理。颌面部血运丰富,伤后出血较多,易形成血肿,且组织抗感染与再生修复能力较强。因此,在创伤发生后的早期,应及时进行清创处理,尽量在伤后 6 - 8 小时内进行,以减少感染的机会。对于污染较轻、局部血液循环丰富的伤口,即使伤后超过 24 小时或 48 小时,只要没有明显的化脓感染,也可以进行一期缝合。
其次是正确复位。骨折段的正确复位是保证骨折愈合和恢复功能的关键。复位的标准是恢复上下颌骨之间的正常咬合关系,因为咬合关系的恢复是颌骨骨折治疗成功的重要标志。复位的方法主要有手法复位、牵引复位和手术切开复位。手法复位适用于骨折早期且骨折段移位不严重的情况;牵引复位多用于手法复位不满意或陈旧性骨折;手术切开复位则适用于有明显移位的骨折、开放性骨折等情况。
再者是固定。固定的目的是维持骨折段的正确复位,为骨折愈合创造良好的条件。固定方法分为单颌固定和颌间固定。单颌固定是在发生骨折的颌骨上进行固定,不将上下颌骨同时固定在一起,适用于牙槽骨骨折、移位不大的颏部线形骨折等。颌间固定是通过牙上的装置将上下颌骨固定在一起,使骨折段保持在正常的位置上,有利于咬合关系的恢复,是颌骨骨折最常用的固定方法。固定的时间应根据骨折的部位、类型、患者的年龄等因素而定,一般来说,上颌骨骨折固定 3 - 4 周,下颌骨骨折固定 4 - 6 周。
另外,要兼顾全身情况。颌面部硬组织创伤患者可能同时伴有颅脑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等其他部位的损伤,因此在治疗过程中,要全面检查患者的身体状况,首先处理危及生命的损伤,待全身情况稳定后,再进行颌面部骨折的处理。
最后是功能锻炼。在骨折固定期间,应指导患者进行适当的功能锻炼。例如,在拆除颌间固定后,应逐渐开始进行张口训练,以防止关节强直和肌肉萎缩,促进咀嚼、语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