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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现象、寄生虫与宿主

寄生现象、寄生虫与宿主是检验技士考试需要掌握的内容,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汇总如下,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复习掌握。

自然界中,随着漫长的生物演化过程,生物与生物之间的关系更形复杂。凡是两种生物在起生活的现象,统称共生(symbiosis)。在共生现象中根据两种生物之间的利害关系可粗略地发为共栖、互利共生、寄生等。

1.共栖(commensalism) 两种生物在起生活,其中方受益。另方既不受益,也不受害,称为共栖。例如,鮣鱼(Echeneis naucrates)用其背鳍演化成的吸盘吸附在大型鱼类的体表被带到各处,觅食时暂时离开。这对鮣鱼有利,对大鱼无利也无害。

2.互利共生(mutualism) 两种生物在起生活,在营养上互相依赖,长期共生,双方有利,称为互利共生。例如,牛、马胃内有以植物纤维为食物的纤毛虫定居,纤毛虫能分泌消化酶类,以分解植物纤维,获得营养物质,有利于牛、马消化植物,其自身的迅速繁殖和死亡可为牛、马提供蛋白质;而牛、马的胃为纤维虫提供了生存、繁殖所需的环境条件。

3.寄生(parasitism) 两种生物在起生活,其中方受益,另方受害,后者给前者提供营养物质和居住场所,这种生活关系称寄生。受益的方称为寄生物(parasite),受损害的方称为宿主(host)。例如,病毒、立克次体、细菌、寄生虫等永 久或长期或暂时地寄生于植物、动物和人的体表或体内以获取营养,赖以生存,并损害对方,这类过寄生生活的生物统称为寄生物;而过寄生生活的多细胞的无脊椎动物和单细胞的原生生物则称寄生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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